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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特币和稳定币的价值是多少?存在哪些风险以及如何监管?一篇解释混乱的文章!

imtoken钱包苹果版 2023-01-17 08:23:58

从 2013 年的“虚拟商品”,到 2017 年的“虚拟货币”,再到最近将比特币和稳定币称为“加密资产”的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波。可以看出,中国监管层对比特币和稳定币的认识和认识在不断升华和清晰。这也凸显出比特币、稳定币等加密资产已经成为全球科技和金融竞争的新重点领域。

在受访专家看来,在全球数字经济高速发展、通胀预期持续走高的当下比特币的代币机制,比特币的价值存储功能逐渐成为“全球共识”。稳定币是区块链技术的重要应用之一,是一种被认为具有全面变革全球支付体系潜力的前沿金融技术。

但是,由于加密资产的匿名性和国际广泛流通的特点,在开发过程中暴露出操纵市场、欺诈、投资者保护不足、洗钱等问题。在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发布的《虚拟资产审慎监管要求(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加密资产审慎监管框架应遵循一致性、“技术中立”、简单性和最低标准。

李波透露,他正在研究比特币和稳定币的监管规则。任何一种稳定币要想成为未来被广泛使用的支付工具,就必须像银行或准银行金融机构一样接受严格的监管。

从“虚拟商品”到“加密资产”

记者注意到,随着比特币、稳定币等“数字货币”在全球的发展,中国监管机构对比特币和稳定币的认识也越来越清晰。

2013年底,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在《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将比特币确定为“特定虚拟商品”。

《通知》指出,比特币具有四大特点:无中心化发行人、总量有限、使用无地域限制、匿名性。比特币虽然被称为“货币”,但并不是真正的货币,因为它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的,不具备法定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从本质上讲,比特币应该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该作为市场上的货币使用。

当时,《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以比特币为产品或服务定价,不得买卖比特币或充当中央对手方,不得承销与比特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比特币转让纳入保险责任范围,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其他比特币相关服务,包括:为客户提供比特币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服务;接受比特币或使用比特币作为支付和结算工具;比特币、人民币及外币兑换服务;开展比特币存储、托管、抵押等业务;发行比特币相关金融产品;将比特币作为信托、基金等的投资标的。

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在《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下称“公告”)中强调,融资主体将通过非法售卖和流通代币向投资者募集资金令牌。比特币、以太坊等所谓的“虚拟货币”,本质上是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并非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定补偿、强制等货币属性比特币的代币机制,不具有与货币同等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在市场作为货币。使用。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李波在博鳌亚洲论坛2021年年会数字支付与数字货币分论坛上表示,比特币和稳定币都是加密资产。加密资产是一种投资选择,它本身不是货币,而是另类投资。加密资产未来可能发挥的主要作用是作为一种投资工具或另类投资。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技术研究室主任尹振涛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从2013年的虚拟商品,到虚拟货币2017年,到今天的加密资产”,央行对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认识和认识不断升华和清晰,不仅有利于监管执法和司法实践,也符合市场规律和发展趋势。

比特币作为投资的价值

在全球数字经济加速发展、通胀预期持续走高之际,比特币的价值储存功能逐渐成为“全球共识”。中国通信行业协会区块链专委会轮值主席、火币大学校长于佳宁表示,比特币的关键价值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于佳宁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首先,挖矿机制是比特币价值的“基础盘”。挖矿过程中电力的消耗和矿机的贬值不断地为比特币网络输入价值。 ,实现了物理世界向数字世界的价值转化,构成了比特币的基本价值。

其次,比特币的总量限制在 2100 万。目前已“挖出”1.868.60,000个比特币,相当于近90%的比特币进入流通。目前名义通胀率仅为

@1.75%,低于央行 2% 的通胀目标。但是,由于比特币私钥的频繁丢失,流通中的比特币也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减少。未来可能出现大幅通缩,比特币的稀缺性将进一步加剧,将从根本上影响价格走势。

比特币再次得到传统金融机构和上市公司的认可和参与,成为比特币价值获取的关键一环。 2020年起,全球最大资产管理公司贝莱德、新加坡星展银行、Sberbank、纽约梅隆银行、高盛等顶级金融机构将开展加密资产交易和托管服务。特斯拉、PayPal、Square、MicroStrategy、美图等知名上市公司已将比特币纳入其核心资产配置。加拿大也相继推出了多只基于实物资产的比特币ETF基金,中港基金产品也相继推出了100%锚定比特币。

最后,于佳宁认为,比特币在数字世界中的地位类似于美元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基于区块链的新兴应用正在蓬勃发展,未来十年以区块链为核心的数字技术变革将成为推动整个世界发展的关键动力。使用区块链的场景越多,对比特币储备的需求就越大,这无疑会对比特币的价值产生巨大的影响。

随着比特币成为全球科技和金融竞争的新关键领域,世界各国政府都在加大对这一领域的监管关注和探索。从全球范围来看,美国和日本在全球对比特币的监管处于领先地位。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瑞士等国家也已经认识到比特币的积极意义,并开始制定相关法规来规范行业的发展。俄罗斯和泰国也从最初的禁令转向放宽。

新加坡在区块链技术和加密资产领域也变得更加开放和活跃,鼓励“监管沙盒”体系下的金融创新。新加坡在制定与加密资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走在行业前列。

此外,在中国香港,香港证监会发布加密资产新规,引入加密资产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从而在保护持有人利益、金融创新和金融稳定之间取得平衡.

稳定币的发展前景

除了比特币,稳定币被认为有可能彻底改变全球支付系统。稳定币以法币或资产为抵押发行,其价值锚定于某种法币,以实现价格稳定。它具有一定的货币属性,同时也具备区块链加密资产的技术优势,因此可以作为支付使用。手段选项之一。

从 2019 年开始,IBM、摩根大通、Facebook、沃尔玛、高盛等商业巨头也相继宣布了对稳定币的探索。其中,影响较大的还有Facebook 2019年6月公布的稳定币项目Diem(原Libra)和摩根大通2019年2月推出的JPM Coin。2021年1月,美国货币监理署发表公开信称美国国家银行和联邦储蓄协会可以使用公共区块链和稳定币进行结算。 Visa还于今年3月宣布,将允许客户使用稳定币“USD Coin”(简称“USDC”)在其支付网络上进行交易结算。

在Facebook宣布牵头推出Libra后,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开始关注和研究稳定币的监管问题,并形成了一系列可供借鉴的监管原则。

例如,2020 年 4 月 14 日,G20 成立的国际金融监管协调组织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发布了《应对全球稳定币带来的监管挑战(征求意见稿)》,基于关于一致性和技术中立原则提出了应对全球稳定币挑战的十项监管原则。

本征求意见稿提出,全球稳定币基本可以纳入现行监管框架,但具体问题需要详细分析。根据不同稳定币的运行机制和经济功能,明确应适用的具体规则以及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职责分工;如果仍有监管空白,可考虑制定补充规定。

2020 年 11 月 24 日,国际清算银行(BIS)发布了一份工作报告《稳定币:风险、机遇和监管》,认为对稳定币的监管应该基于它可能提供的诸多便利,而不是受限于现有的监管框架,可以考虑实施“嵌入式监管”,即将监管要求直接嵌入到“全球稳定币”体系的实施中。

除了国际监管机构的监管提案外,美国作为法币锚定稳定币最大的国家,也对稳定币的运营提出了一系列监管要求。 2020 年 9 月,美国货币监理署 (OCC) 发布指导意见,美国联邦特许银行和联邦储蓄协会可以为稳定币发行人存储准备金。但是,银行只允许为发行 1:1 挂钩的单一法定货币的稳定币发行人提供存储服务,并且银行必须至少每天验证储备账户余额始终等于或大于发行人的未偿稳定币金额。

于佳宁指出,美国监管框架下的稳定币只适用于经过监管部门审核并接受持续监管的稳定币,即获得经营许可的USDC、GUSD、PAX等。要在全球范围内推动合规稳定币的支付,还需要国际社会的共识,共同合规的国际规则的形成,因此国际组织的参与和各国的协调与合作是均衡的。更需要。

加密资产的风险和监管

加密资产带来了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结合了新技术、新金融、新行业和新组织。这种更深层次的模式创新不同于以往的技术创新,它也提出了监管模式和风险管理。一个巨大的挑战。目前,加密资产并未对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但发展中暴露的市场操纵、欺诈、投资者保护不足、洗钱等问题已引起各国监管机构的极度关注。

于佳宁介绍,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加密资产行业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依然存在,技术风险突出。近期大热的DeFi(分布式金融技术)面临着智能合约执行风险、操作安全、清算风险、黑客攻击风险等更为复杂的技术问题。

此外,由于加密资产的匿名性和广泛的国际流通,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加密资产的跨境交换,将犯罪所得和收益转换为境外法币或财产。已成为洗钱犯罪的新手段。

在中国,虽然监管部门明令禁止代币发行融资和兑换活动,但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对比特币等加密资产采取的监管政策存在差异,比特币和法币的交易可以通过海外加密资产。与商家、交易所和比特币 ATM 自由交易。

PeckShield 发布的 2020 年度数字货币反洗钱报告显示,2020 年不受监管的出境加密资产价值达到 175 亿美元,比 2019 年增长 51%,并且仍在快速增长。涉及加密资产的诈骗案件不断发生,达到151起,敲诈案件也迅速增加。中国实施的“破卡”操作,对传统的洗钱方式造成了沉重打击,进而转向加密资产。加密资产洗钱形式严重。

随着加密资产和分布式金融技术DeFi在全球范围内的快速崛起和迭代,也引起了国际组织、央行和监管机构的广泛关注。目前各国监管加密资产相关金融活动的主要思路是,按照加密资产对应的业务性质进行分类,纳入现行监管框架,明确应遵循的监管标准。已申请。

2020年8月7日,银保监会发布了题为《虚拟资产国际监管思路及其对建立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长效机制的启示》的工作文件。借鉴国际加密资产监管思路和趋势,建立我国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避免重蹈网络借贷平台的覆辙。

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2019年12月发布的《虚拟资产审慎监管要求(征求意见稿)》,建议加密资产审慎监管框架可遵循以下原则:

一个是一致性原则。因为加密资产并没有创造出新的金融业务模式,只要是具有相同经济功能和风险性质的金融业务,就应该适用相同的监管标准。

二是“技术中立”原则。监管框架的设计不应体现支持或反对特定技术方案的方向,而应考虑采用的相关技术方案可能带来的额外风险和其他特殊属性。

第三是简单的原则。目前银行对加密资产的风险敞口还较小,应根据自身经济功能和业务性质,尽量采用相对简单的“标准法”。

第四是最低标准原则。巴塞尔委员会提出的加密资产审慎监管框架只是最低标准或监管底线,各国可以提出更严格的监管要求。